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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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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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2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6年12月16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五矿证券、中投证券、九州证券、厦门证券、英大证券、天相投顾、新兰德、和讯、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天天基金网、好买基金网、数米基金网、上海长量、同花顺、利得基金、中期时代、金观诚、格上富信、众升财富、汇成基金、唐鼎耀华、植信基金、国美基金、新浪仓石、科地瑞富、万得投顾、凤凰金信、联泰资产、上海汇付、上海基煜、凯石财富、中正达广、虹点基金、富济财富、陆金所、大泰金石、盈米财富、和耕传承、奕丰金融、中证金牛、金斧子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④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2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海兰信”(股票代码:30006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的公告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但向子公司派驻董事、监事和相关委员会成员的除外,我公司对我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作出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张新元、李光明,产品规划部江山、张霁,专户投资部曹松涛不再兼任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